为保障幼儿健康,国家卫生健康委组织修订了涉及婴儿(0至6月龄)、较大婴儿(6至12月龄)和幼儿(12至36月龄)的配方食品标准,3项均属于强制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将于2023年2月22日开始实施。
一、婴儿配方食品,“乳基”和“豆基”不可混合使用
新标准明确了“乳基”和“豆基”的概念,即产品中蛋白质的主要来源分别为乳类及乳蛋白制品,或大豆及大豆蛋白制品。对于婴儿和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乳基”和“豆基”不可混合使用;对于幼儿配方食品,两者可以单独或同时使用。
“这样可能的原因是要避免过敏源交叉”,湖南省儿童医院消化营养科主任游洁玉告诉健康时报记者,“选择豆基产品可能会存在大豆蛋白过敏的情况。而且一岁以内好使用动物蛋白,动物蛋白才是优质蛋白”。
以奶粉为例 ,配方奶粉与乳基奶粉均是以乳类和乳蛋白制品为基础原料,并在此基础上添加其他营养成分和配料的奶粉。而豆基配方奶粉是则是指以大豆蛋白为基质的一种婴儿配方食品。单独使用更有助于分辨过敏源。为避免孩子食用后出现过敏反应,次给孩子喂食时应该先做少量尝试,游洁玉主任提醒。
二、婴儿和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不应使用果糖、蔗糖
新标准还要求,婴儿和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不应使用果糖、蔗糖,以及果葡糖浆等含有果糖、蔗糖的原料作为主要碳水化合物来源。
“从小把含有游离糖(如添加蔗糖、果葡糖浆等)的食物作为主要营养来源,短期会引起蛀牙、导致超重或肥胖,危害果糖不耐症的患儿。长期摄入过量糖,还会养成嗜糖的不良饮食习惯,加重成年肥胖的几率。而且过早摄入游离糖会提高糖尿病、血脂异常等疾病发病的风险”,游洁玉主任说,“乳糖和葡萄糖聚合物应是碳水化合物,因为乳糖甜度不到蔗糖的一半,口味也比较清淡。提供给身体所需的能量,大部分能被吸收,少量未被吸收的乳糖能帮助软化粪便,有益于优化肠道菌群的组成”。
三、锰和硒从可选择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
鉴于胆碱、硒和锰对幼儿生长发育具有重要作用,国家卫生健康委将婴儿和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的胆碱从可选择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将较大婴儿配方食品中的锰和硒从可选择成分调整为必需成分。
“这是因为胆碱能促进孩子脑发育和提高记忆能力,锰是构成正常的骨骼所必需的物质。而足量的硒可全面提升宝宝的细胞免疫,减少罹患呼吸道与消化道感染的几率,如感冒、支气管炎、婴儿腹泻等”,游洁玉主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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