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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涉及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等

2023-09-05 08:55   来源:国务院

  8月31日,国务院发布《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自2023年1月1日起,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通知提到:

  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二、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三、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其他事项,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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